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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职业移民EB1A绿卡申请,证明材料在精不在多

发表时间:2024-06-25 18:33

   近些年来,EB1A在国内移民圈子中已经不是陌生的名词。EB1A就是大家口中说的美国杰出人才移民,是美国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中的A类。专为那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中具备杰出才能的外国人提供了快捷的绿卡申请途径。


   美国EB1A绿卡申请的核心在于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在其领域内有持续的全国性或国际性声誉,并且其成就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EB1A移民是以个人能力为判定基础的移民申请。主要是要求移民申请人与同行相比,具备特别的专业能力。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来证明自己的杰出才”,展示自己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


   为了证明申请人具备杰出才能,美国移民局给出两种证明途径,二者满足其中一项即可。第一种是要求申请人获得过国际知名的大奖,例如奥斯卡奖,诺贝尔奖,奥运奖牌等。但在实际申请中,以此条来申请EB1A绿卡的申请人算是凤毛麟角。绝大部分申请人还是通过第二种证明方式,即十项申请条件中至少满足三条。


   有些申请人来电咨询的时候,认为自己满足了相对较多的条数,对自己申请EB1A绿卡显得信心满满。其实EB1A的10项申请标准中满足3项是基本要求,但也并不是满足的标准越多越好。EB1A申请关键在于申请人所满足的标准是否能够充分证明其在专业领域的杰出性。提交的证据应该具有高质量和说服力,能够清晰地展示申请人的杰出才能。与其提交大量标准,不如集中精力展示最关键的几条。


   也有些申请人认为在申请EB1A时,提交的证明材料越多越好,可以增加申请的成功率。实际上移民官更看重材料的质量,而不是数量。提交大量无关或质量不高的材料可能会让移民官难以找到申请人的真正优势,反而影响申请。申请人应该精选最有力的材料,确保每项都能清晰地展示其在专业领域的杰出成就和贡献。


   最后,蒋百庚律所也要提醒所有申请人:在一份EB1A申请中,移民局官员其实更在乎申请人的赴美计划是什么,将来是否继续为美国在其行业内做贡献,申请人的绿卡的价值为什么比别人突出。而并不是就申请人到底满足了三条还是五条进行争辩、论证。移民局官员在审理EB1A时拥有自由裁量权,会综合评估申请人的整体情况做出最后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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