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蒋百庚律师事务所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回美证?I-131,I-327 ?

发表时间:2018-01-24 15:17

护照上被写了U.S.C.I.SI-327 re-entryvisa- 2 years ,啥意思?

答:通常遇到美国绿卡持有人第一次返美时间超过6个月,海关官员会质疑为什么不办理回美证;第二次会用口头或书面留言,警告当事人应考虑申请回美证。海关人员的留言是在提醒当事人要尽快去办理回美证,而不是说直接给了当事人2年的签证。

  通常遇到绿卡持有人返美时间超过6个月,第一次的话,海关及边境保护局(US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简称海关)的官员会质疑为什么绿卡持有人不办理回美证

  如果碰上第二次(未办理回美证、出境时间超过半年),他们会开始询问绿卡持有人在美国境外停留的时间,旅行目的、以及目前或将来与美国境内的联系。换句话说,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官员已在考量:绿卡持有人放弃持有美国永久居留资格的意图。那么作为第二次检查的结果,如果绿卡持有人在境外长时间旅游或出国频繁(虽然居留时间不长),那么海关的官员会用口头或书面的留言,警告当事人应考虑申请回美证,或者留下“I-327Advised”等字符。

也就是说,当你碰上这种留言,如本例提及的那样,请立刻去办理回美证。

对绿卡持有人来说,离境再回美国,通常有三类证件可申。

第一类是专门给正在申请绿卡的外籍人士提前离境许可”(Advance Patrole,填写I-131表格)

第二类是针对已有合法居留美国身份的永久居民,适用于离开美国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用回美证”(Re-Entry Permit,填写I-327表格)

第三类也是针对已有合法居留美国身份的永久居民,适用于离开美国两年以上的永久居民,有居民返美签证”(Returning ResidentVisa,填写DS-117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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