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EB1申请客户在纠结:自己在国内名企就任高职,有一份收入非常理想的工作,为了孩子出国教育深造发展需要,想通过美国EB1人才移民途径,以自己为主申请人帮家人申请办理美国永久居住绿卡,但自己根本就不想辞职失去国内的工作发展机会,更不想移民到美国去长期居住,不知道到底该如何抉择处理。
事实上,有上述同样问题纠结的EB1申请客户还不少,因为根据律所以往客户案例经验,绝大多数的国人申请美国移民绿卡的目的,都是为了子女。作为美国政府延揽优秀人才途径的EB1移民,是以父母一方为主申请人来申请的,获批后配偶及未满21周岁子女都可拿永久绿卡,而作为主申请人的父母,很多都是在国内有生意、有事业,或者有高薪高职,并不想放弃国内的事业或工作,这就势必让很多申请者发愁纠结不知道如何处理了。
很显然,这其实就是在纠结如何应对“美国移民监”的问题。
对绿卡持有人来说,离境再回美国,通常有三类证件可申。
第一类是专门给“正在申请绿卡的外籍人士”的“提前离境许可”(AdvancePatrole,填写I-131表格)。
第二类是针对已有合法居留美国身份的永久居民,适用于“离开美国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用“回美证”(Re-EntryPermit,填写I-327表格)。
第三类也是针对已有合法居留美国身份的永久居民,适用于离开美国两年以上的永久居民,有“居民返美签证”(ReturningResident Visa,填写DS-117表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