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1C跨国高管移民是美国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EB-1类别中的一种,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投资人的追捧。此种获得美国绿卡的方式主要适用于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中小企业主,投资人无需临时绿卡过渡,申请人、配偶和未满21岁未婚子女都可一步到位获得美国永久绿卡,都成为项目受投资人追捧的重要原因。
eb1c移民美国条件:
1.申请人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相互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关系;
2.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母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继续工作。申请人在境外和美国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级主管(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应的职务)。
3.申请人要求移民美国是为了经营管理美国的公司而调派来美,由美国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而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4.海外公司和在美国的公司均需正常运作,并雇有合理的员工。
美国eb1c移民通过率:
EB-1C有一个怪现象,就是第一次申请L1签证的时候往往比较容易通过。而某些别有用心的移民中介/“马仔”律师就抓住了这一点在那儿大肆忽悠,他们会告知你这种移民方式是如何的安全,L1申请成功率这么高。疏不知,在L1到期之际,自己有很大的可能会被“遣送回国”。
美国蒋百庚律师事务所中美两国首创全家拿美国永久绿卡,先成功后付费。是的,你没有看错,成功后付费。无风险开启国人全家赴美拿绿卡新篇章。担心自己的能力得不到美国的认可,总是自我设限,拿自己跟“张艺谋,姚明……”等杰出人才做对比,担心无法通过,其实大可不必担心。
EB-1的移民申请方式具有个性化、人性化的特征,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切莫盲目“听说”与自我设限。蒋百庚律师是美国著名的移民律师,专注美国EB-1移民近30年,经验丰富,曾经多次为毫无希望的移民办理了美国绿卡,CCTV国际频道,北美《世界日报》,《星岛日报》,《旧金山时报》,洛杉矶华人资讯网,等诸多主流媒体都有关于对蒋律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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