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对外国商人和外国专家到美国长期工作的入境许可之一,主要鼓励外国企业在美国投资做生意。大部分人到美国工作或投资的,一般会通过职业移民来申请永久居留,但是L1签证可以让其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申请绿卡,即一人获得L1签证,其直系亲属也可以到美国。其配偶可以在美国合法打工,子女可以享受免费教育和福利。
L1工作签证办理材料:
申请L-1签证需要向移民局提交大量的支持文件,需要律师非常有条理和严谨的去准备所有材料。材料准备可以分为三个部分:1. 中国母公司材料;2. 美国子公司材料;3. 受益人个人材料。
其中母公司的材料占的比重最大,需提交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员工人员名单、工资单、组织结构图等一些列证明其资质与实力的文件。
除了上述三方面的材料,另外一个至关重要的文件是商业计划书(Business Plan)。这个文件需要有经济学或市场学的专业人员来撰写,里面要运用大量的数据来分析与展望子公司未来三年的销售、市场、员工聘用等多个方面的情况。
美国L1签证办理流程:
(1) 若还未成立有美国分公司的话,要先根据美国公司法选择适合公司发展的组织形式并注册成立公司以作为境外企业或组织的美国分支机构。
(2)充分准备材料,向美国移民局提交L1签证的申请,一般数月内就可以知道批准与否。如果采用移民局加急服务的话,可以在15天内得到批准通知;
(3) 批准后,移民局会通知美驻华领馆,申请人可以去美国领事馆获取L1签证。若此时申请人已经以商务考察的B签证进入了美国,那么批准件就是申请人合法在美国以L1签证工作的通行证。
(4) 通过L1签证转绿卡。若美国分公司在一年中持续不断地进行经营活动,状况良好,L-1持有者可以向美国移民局递交移民签证申请,一般需要几个月的审批时间。移民签证批准后,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获取绿卡,则需要9个月左右的时间。
律所提醒:美国对L1采取宽进严出的政策,获取L1签证是相对容易,但是一年后年审和转绿卡就审核的很严格。而某些别有用心的中介或“马仔”律师就抓住了这一点大肆忽悠。疏不知,在L1到期之际,自己有很大的可能会被“遣送回国”。有一位客户找到笔者的事务所时,他已经在美国“经营”了三年,但移民局仍然没有批准第二年的工作签证申请。为了维持生意,他必须要租用办公室,必需要雇用七八个员工,同时还要编造出业绩来证明生意在正常的进行。然而有了这样的业绩和收入就必须要报税,员工除了工资以外还要为他们交纳社会保险。就这样赔本赚吆喝,几年下来,他花了几十万美元却连工作签证都没有延续下来。最后我们还是利用特殊人才的方式为他申请了职业移民的第二优先,才算办到绿卡。利用跨国公司办理工作签证和绿卡本来是好事,但如果申请人并没有那样的实力以及可以经营的业务,这个L1签证就变成了一个无底洞,很多人为此倾家荡产而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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