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投资,简称“EB-5” (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此类美国移民签证从1991 年起实行,美国政府并于1993年在 EB-5 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 (Regional CenterPilot Program), 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
美国移民投资的费用,一般而言,美国移民局要求投资金额不少于100万美元。但是事有例外,为了刺激美国偏远或高失业率地区的经济发展,移民局规定如果申请人投资的对象处在 “目标就业区域”(Targeted Employment Area),即人口低于2万的农村地区或者失业率高于美国平均失业率50%的高失业率地区,投资金额限制可下调到不少于50万美元。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绝大部门的地区中心的投资门槛是不少于50万美元。
移民法明文规定: 选择美国移民投资的投资人必须要承担风险, 如果区域中心或者项目的开发商向投资人做出任何资金保证的承诺, 保证办不成移民。全家永久绿卡高度保障,就业盈余率高达百分之七十三, 政府重度参与投资管理,投资净额占总成本百分之五十五, 有形资产抵押, 三年起开始还款, 预计五年后收益26万美元。”虽说做生意一定要吆喝,但是吆喝声音大并不见得就是货真价实。
此外eb5美国移民投资签证排期长。要等十年以后才能够把正式永久绿卡拿到手呢。建议大家不管以任何方式做美国移民以前,请每一位客户一定多了解美国,多对比,多求证。具备最起码的辨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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