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杰出人才移民(EB1A: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又称(美国特殊人才移民条件)属于美国移民法规定的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EB1类别。美国每年全球移民签证配额的28.6%,即大约4万个移民签证,再加上未用完的特殊移民和投资移民的配额,都用于“第一类优先”移民。美国移民法,职业移民划分为五类。第一优先类EB1是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士,第二优先类EB2是专业人才和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士,第三优先类EB3是专业人士、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第四优先类EB4是特殊移民,第五优先类EB5是创造就业机会的投资移民。
美国特殊人才移民条件,以下10条满足3条就可以考虑申请:
1、在其领域内,曾获得稍次一些的国家奖(不一定是美国的)或国际认可奖项。
2、通常要加入此类专业协会的资格须由该领域的国家或者国际专家评审决定。
3、曾有重要媒体报道过申请者以申请者在所属专业领域内的成就(发表文章必须包括标题、日期、作者、必要时应加以翻译)。
4、在其领域内,作为评审,对其专业领域或其他相关领域内的其他人的作品或工作进行评审鉴定。
5、在其领域内,曾经作出过学术研究或艺术上的独创、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6、在其专业的国内、国际刊物或其他媒体上发表过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7、在具有较高声誉或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会或其他相关场合,举办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8、在工作机构、重要专业组织、团体担任主要领导或其他重要职务。
9、在其他专业或相关领域,申请人的工资、酬劳、或待遇远远高于其他同行。
10、其工作或产品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
美国蒋百庚律师事务所中美两国首创并唯一施行EB1全家移民美国,成功后付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