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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美国EB1C移民,EB1C项目评估!

发表时间:2018-05-17 17:41

    EB1:“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即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类。 EB1细分三个子类,即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 美国EB1B杰出教授移民、美国EB1跨国公司高管移民。EB-1C 是为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设计的移民签证类别。首先,递交EB1C申请的公司必须“跨国”,即美国公司必须是海外公司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合资企业或关联公司;其次,在美国的公司必须正常经营至少一年以上。第三,EB1C移民签证受益人必须在过去的三年内在海外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连续工作一年是指这三年内任何一年的连续工作。

     就EB1C方式与项目评估来看,无论是合理并购,收购,入股,等方式,或直接注资办理分公司。美国每一个州,当地的就业情况,法律税务情况,以及申请人本人的赴美商业计划,申请人本人的L1签证/EB1c硬硬规定申请门槛……都不一样。操作起来。也请一定跟美国当地的法律从业人员交流与探讨。近期不少客户拿著名某中介给他们推荐的各类收购并购方案来我律所求成功操作可行性,方案评估……此类评估,从律师的角度上讲,是希望申请人看到的最终的结果/后果。而并不是仅仅据评估完之后,去做一件事情。毕竟,结合着职业移民EB的司法解释。没有人可以保证。赴美两三年以后,一个项目/方案到底运行的怎么样……

      美国蒋百庚律师事务所中美两国首创EB1全家拿美国永久绿卡,先成功后付费。无风险开启国人全家赴美拿绿卡新篇章。担心自己的能力得不到美国的认可,总是自我设限,拿自己跟“张艺谋,姚明……”等杰出人才做对比,担心无法通过移民资格I-140,其实大可不必担心。EB-1的移民申请方式具有个性化、人性化的特征,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切莫盲目“听说”与自我设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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