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蒋百庚律师事务所

美国eb1c移民项目,美国eb1c高管移民条件!

发表时间:2018-05-04 16:36

   美国eb1c移民主要是指的是跨国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其中申请人需要获得所处美国的公司的永久聘任,并且在相关美国企业在海外的企业包括像子公司等工作至少一年以上的经历,EB-1C满足的条件不需要申请劳工证明,但是和NIW不同的是需要作出永久性工作的承诺。

   主要人群都是在海外企业担任重要职务的人,大多数是董事长、公司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具体相关身份的考核主要是针对于相关申请人员对于所属公司的实际管理监督规划和公司的总体运营情况。

   美国eb1c高管移民条件:

   1、公司成立至少二年以上

   2、公司年营业额350万人民币以上

   3、公司正式雇员数20-30人

   4、申请人为公司法人、股东、并且担任高管一年以上

   美国蒋百庚律师事务所职业到现在,向来不会跟客人谈保证,谈保障,谈成功率。第一,毫无意义。第二,也违反了专业律师的职业操守。但对于习惯了谈保证保障的国人而言,似乎又莫棱两可。但有一点,蒋百庚律所可以讲,那就是现在的移民政策与趋势越来越紧,申请难度也一定会越来越大,这一点我律所保证。有条件并打算想办理美国绿卡的咨询人,无论您最终委托谁办理/申请,我律所都预祝您成功。更重要的是宜早不宜迟,切莫再次错失良机,浪费时间!

   律师支招:我律所建议每位咨询人,申请人,一定多做功课,在美国境内问当地的律师,最终不管找谁做,我律所都祝您成功,出结果,不要盲从,不要道听途说!


Law offices of Brian Jiang

美国蒋百庚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