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 (Managers and Executive Transferees,简称EB1C),中国母公司或美国以外任何国家的企业体(公司、合伙或独资企业均可),和美国的一个企业体已有或将要建立的跨国企业关系(分公司、拥有部份股份、合营、合资均可),申请人曾在中国母公司担任行政主管(负责人、经理、部门主管或专业人员均可),即可申请跨国企业行政主管移民。
美国EB1C移民适用人群:企业家、股东、留学生及留学生家长、公司管理人员或者具备一定经济能力或商业背景的人才等。
办理美国EB1C移民条件:
对中国关联公司的要求
1、在中国已经有运营一年以上的经营记录
2、在中国正式注册营业
3、在中国有办公场所,并有租赁合同或者是房产证证明办公场所的存在
4、在中国有一定规模的员工,建议至少有20人左右具有本科学历的员工
5、在中国有报税记录
对美国关联公司的要求
1、在美国已经有运营一年以上的经营记录
2、在美国正式注册营业
3、在美国有办公场所,并有租赁合同或者是房产证证明办公场所的存在
4、在美国有一定规模的员工,建议至少10人左右具有本科学历的员工
5、在美国有一年的报税记录,并且报税记录显示有20万美元的净利润或者净资产
对于很多想要申请美国移民的朋友来说,申请美国EB1C高管移民有点难,可以有优先考虑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又称(美国优秀人才移民),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的优势在于,其申请周期短,不需要等排期,费用也低;还没有语言、学历、年龄等限制。
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方式,并不是投资移民,不需要在美国投资,因此没有资金风险。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申请周期短,平均6个月,没有临时绿卡的环节,一旦审批通过,直接拿美国永久绿卡。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申请通过后,配偶和21周岁以下的子女都可以拿绿卡,享受和美国当地居民一样的教育、就业、居住福利。
美国蒋百庚律师事务所中美两国首创全家拿美国永久绿卡,先成功后付费。无风险开启国人全家赴美拿绿卡新篇章。担心自己的能力得不到美国的认可,总是自我设限,拿自己跟“张艺谋,姚明……”等杰出人才做对比,担心无法通过,其实大可不必担心。EB-1的移民申请方式具有个性化、人性化的特征,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切莫盲目“听说”与自我设限。蒋百庚律师专注美国EB1移民近30年,积累了大量的实操经验,用时间和实力打造无数成功案例,铸造了强大的品牌,在美国享有非常高的知名度,曾经多次为毫无希望的移民办理了美国永久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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