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是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级,其中又分EB1A、EB1B、EB1C三个子类。其中EB1A类是杰出人才移民,对申请人自身的条件要求较高;EB1B类是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移民;EB1C类是针对于跨国公司的高管,由跨国公司为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是纯粹的受益人。接下看看EB1C移民有什么风险?申请美国职业EB1C移民条件是什么!
说到移民,就会有风险。要想顺利移民,要经过三个步骤:1.向移民局递交移民材料;2.申请身份调整;3.绿卡身份,满5年后,申请入籍。三个步骤有一个地方出错,就会导致移民计划失败。在申请过程中,只要材料不完整或造假,不能证明申请人的资格,就会导致失败。但是,还有至少一次的补件解释的机会。EB-1C受益人第一次申请L1签证的时候往往比较容易通过,一些不负责任的中介就抓住这一点大肆忽悠,宣称这种移民方式是如何的安全,L1申请成功多这么高。然而,移民局常常是先发给一年的签证,待到一年期满申请延期的时候,移民局就会要求申请人提出各种各样的证明——例如业务状况的证明,收入证明,员工的工资单,报税单等等。如果申请人是通过黑心机构提供的造假的方式申请到第一次L1签证的,在一年满期申请延期的时候,往往会被移民局驳回请求,变成竹篮打水一场空。
申请美国职业EB1C移民条件
1、中国自有企业(拥有企业控股股权或者有决策权)
2、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相互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关系
3、中国企业实际运营一年以上,且申请人在中国公司担任高管职位一年以上
4、中国企业有海外实际扩张需求
5、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6、海外公司和在美国的公司均需正常运作,并雇有合理的员工
申请美国职业EB1C移民材料
1、母公司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总公司业务活动证明、过去3年的纳税证明、财务报告、总公司的产品/服务介绍、推广材料、网站、办公环境照片等。
2、子公司文件:公司文件、营业执照、银行账单、办公租约、照片等。
3、个人文件:身份材料、个人简历、学历证明、业绩荣誉证书等。
4、母公司和子公司两者之间隶属关系的材料。
移民局材料审核重点:中国母公司的规模结构、资金、人员;母公司是否有到美国设立分公司的需求;被派往美国子公司的雇员资历或者专业技能;为什么公司不容易或者不能在美国本土找到同样的人才来担任这个职位。等等。
EB1C这种移民方式对申请人的要求较高,申请人自身需要具备一定的商业能力,如:优秀的英语能力,要求申请人在国内有公司,在国外有分公司!EB-1C所说的高管职位,是要有实际管理职能的。光是企业法人,老板或股东,但没有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还不行。高管包括了高级执行官(executive-officer)或高级经理(managerial-officer)。EB-1C受益人在提交移民申请之前的三年期间内,必须在美国未来雇主的海外相关机构企业(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已经连续工作至少一年以上。并且美国移民局会对该公司进行资质审核,看是否有实质性运营,看招工人数,看公司收入情况等。
可见,EB1C看似美好,实际工程浩大,各个环节都存在一定风险,假如你一开始有做EB-1C的打算,不妨找我们提供简历进行评估。可以优先考虑尝试EB1A杰出人才移民,因为EB1A杰出人才移民操作时间最短,平均6个月可以拿到移民资格I-140,进而为下一步全家拿正式美国永久绿卡解决关键所在。即资格获批是关键,绿卡申请走流程。EB1A杰出人才移民可以说是获得美国永久绿卡的“高速快车”。
蒋百庚律师根据多年经验,总结出一套完整、科学、行之有效的申请体系,只要按照他的指导去操作,尽可能挖掘符合条件的要素,实现梦想并不遥远。美国蒋百庚律师事务所中美两国首创并唯一施行美国EB1移民先成功后付费模式,在获得美国永久绿卡资格I-140通过后,才收取费用,解决了申请者的后顾之忧。这不仅是蒋律师强劲实力的证明,更是自信心的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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