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C,即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是基于美国1990年移民法的就业类别移民签证。主要针对在中国有高管工作经验的申请人,在美国创立一个新的公司或者收购一个已经存在的公司,并在该公司担任高管的职位,即可通过EB-1C申请获得美国永久绿卡。EB1C最适合的人群有:企业家、股东、留学生家长、公司管理人员或者具备一定经济能力或商业背景的人才,或者希望在美国建立分公司,扩展业务的人群。
申请美国职业EB1C移民条件:
1、申请人所在公司必须与美国公司有一定关联,且双边都处于正常运营中;
2、申请人在过去3年中,至少有1年在中国公司担任高管职务;
3、美国公司须运营1年以上,雇佣合理数量的员工;
4、申请人必须在美国公司担任高管的职务
EB1C这种移民方式对申请人的要求较高,申请人自身需要具备一定的商业能力,如:优秀的英语能力,要求申请人在国内有公司,在国外有分公司!EB1C所说的高管职位,是要有实际管理职能的。光是企业法人,老板或股东,但没有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还不行。高管包括了高级执行官(executive-officer)或高级经理(managerial-officer)。EB-1C受益人在提交移民申请之前的三年期间内,必须在美国未来雇主的海外相关机构企业(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已经连续工作至少一年以上。并且美国移民局会对该公司进行资质审核,看是否有实质性运营,看招工人数,看公司收入情况等。即使是真实的跨国经理在申请绿卡时都有被拒的可能。
想要更快速的移民美国,可以优先考虑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又称(优先人才移民),美国EB1A人才移民适用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非凡能力的个人,并希望来美国在卓越领域工作。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政府分两步审查EB1A申请。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不需要寻找到美国雇主,不需要在美国投资,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不受英文水平、学历和年龄限制,可以获得全家美国永久绿卡,子女可以到美国读书,可以节省高额学费。根据我们兆龙移民的大量成功案例,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EB1A并非高不可攀。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可以说是获得美国永久绿卡的“高速快车”。
从我所大量的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成功案例证明,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的标准并非高不可攀,只需满足美国移民法规定的十条要求中的三条即可考虑申请,无需一定具备国内/际大奖。因此,对于许多递交了美国职业移民第二类优先EB2,尤其是国家利益豁免申(NIW),以及正在考虑EB1C的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而言,要么耐心等待移民排期,要么看看能否符合杰出人才的标准。尽管现在美国EB1A杰出人才申请难度不断提高,但是通过有经验的律师精心准备,成功率还是相当高的。蒋百庚律师根据多年经验,总结出一套完整、科学、行之有效的申请体系,只要按照他的指导去操作,尽可能挖掘符合条件的要素,实现梦想并不遥远。美国蒋百庚律师事务所中美两国首创并唯一施行美国EB1移民先成功后付费模式,在获得美国永久绿卡资格I-140通过后,才收取费用,解决了申请者的后顾之忧。这不仅是蒋律师强劲实力的证明,更是自信心的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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