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经理自申请美国L1签证起,一年后申请美国永久绿卡,已成为商务人士移民美国的捷径,比花数百万美元的投资移民,要省很多钱。在美国设立公司,既不需要花数百万美元的投资,而且不需要雇佣十个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还没有两年的临时绿卡的限制。所以,虽然投资移民吸引人,但少有问津,而跨国公司移民,却很受欢迎。L1签证是指跨国公司内部被调动的经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所具有的签证或者身份。以中国来讲,即在中国拥有一定规模企业的商人,在美国拥有分公司,其本人和即将调往美国分公司就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均可申请。法律允许L1签证申请人的家属随行。
L1申请人是接受中国总公司或母公司的调遣,前往美国分公司或子公司工作。如果在美国没有分公司或子公司,总公司或母公司需要从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开始。在美国设立了子公司后,被派遣到美国的工作人员可以用L1A和L1B两种签证,前者签发给赴美国分支机构经理或主管,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七年;后者签发给其专业人员,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5年。法律允许L1持有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随行。L1持有人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工作,子女享受美国免费教育福利。
L1A签证在申请时为非移民签证,但是,按照美国移民法有关条文的规定,在美国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成立一年之后,L1-A签证持有者便可依法以美国EB1C职业移民渠道申请永久居留身份,即拿"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当申请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其随行家属亦可同时获得绿卡。在领事馆申请签证的过程中,签证官不得以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签证,因为L1类别的签证在移民法中给予申请人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EB-1C移民作为第一类优先职业移民,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不限所待的地域,都可申请获得美国永久绿卡,是目前最便捷获取美国永久居留身份的渠道。
美国L1签证转绿卡条件:
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高级管理人员,至少在母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
条件2:中国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且盈利企业,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实力
条件3:美国子公司成成立1年以上,年营业额在100万美元以上,雇员人数在5人以上
条件4:向美国成立的分公司注资至少10万美金以上
注:针对于国内没有公司的申请人,只要他是管理人员,学历为大专以上,均可在我作为高管人员并进行培训指导后以L1签证派遣到美国。
美国L1签证转绿卡会成功,但是必须满足以上条件,想要更快移民,拿到美国永久绿卡,可以优先考虑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目前还没有排期。不需经过漫长的等待,不需要经过漫长的煎熬。平均6个月左右拿到I-140(移民资格),接下来申请人和家属就等待美国驻广州总领馆的移民签证。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是最受美国政府欢迎的移民类型,在美国绿卡中含金量最高,一人办理全家美国永久绿卡,申请人及其配偶及未满21周岁的子女同时拿美国永久绿卡。无须经过临时绿卡阶段:一旦获批,美国永久绿卡,一劳永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