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国内人民的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从而也对工作、生活、教育等方面有了更高层次的需求。于是就选择移民美国。然而,各个移民美国对申请人的要求不一,有很多移民美国要求申请人持有身份时,不能在当地工作,这样的要求让许多申请人无法兼顾移民和工作,移民申请进程停滞不前。移民方式有很多多,今天就详细讲讲美国EB1C移民,如何通过EB1C移民美国!
美国EB1C移民属于美国移民第一优先(C类)。美国移民L1签证适合于中国各类企业到美国经商(跨国公司),需派遣或调动企业的经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到美国工作的情况。
EB1C对申请人的基本要求也是跨国公司的高管,与L1不同的是,这个美国的公司必须成立一年以上。比如L1可以是刚成立的公司,先拿L1签证,然后经营,然后申请绿卡。而如果这个美国公司已经成立一年以上有一定业绩就可以直接绕过L1,直接申请绿卡,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节省时间。
但需要注意的是,EB1C拿到的是正式绿卡,不是临时绿卡,因此申请条件要求会比较严格。EB1C受益人第一次申请L1签证的时候往往比较容易通过,移民局常常是先发给一年的签证,待到一年期满申请延期的时候,移民局就会要求申请人提出各种各样的证明——例如业务状况的证明,收入证明,员工的工资单,报税单等等。因此,申请人在L1签证持有期内,一定要按要求真实运营公司,千万不能以造假的方式去申请延期,这样往往会被移民局驳回请求,变成竹篮打水一场空。
美国EB1C移民申请条件:
1、中国自有企业(拥有企业控股股权或者有决策权)
2、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相互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关系
3、中国企业实际运营一年以上,且申请人在中国公司担任高管职位一年以上
4、中国企业有海外实际扩张需求
5、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6、海外公司和在美国的公司均需正常运作,并雇有合理的员工
美国EB1C移民申请材料
1、母公司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总公司业务活动证明、过去3年的纳税证明、财务报告、总公司的产品/服务介绍、推广材料、网站、办公环境照片等。
2、子公司文件:公司文件、营业执照、银行账单、办公租约、照片等。
3、个人文件:身份材料、个人简历、学历证明、业绩荣誉证书等。
4、母公司和子公司两者之间隶属关系的材料。
移民局材料审核重点:中国母公司的规模结构、资金、人员;母公司是否有到美国设立分公司的需求;被派往美国子公司的雇员资历或者专业技能;为什么公司不容易或者不能在美国本土找到同样的人才来担任这个职位。等等。
蒋百庚律师根据多年经验,总结出一套完整、科学、行之有效的申请体系,只要按照他的指导去操作,尽可能挖掘符合条件的要素,实现梦想并不遥远。美国蒋百庚律师事务所中美两国首创并唯一施行美国EB1移民先成功后付费模式,在获得美国人才绿卡资格I-140通过后,才收取费用,解决了申请者的后顾之忧。这不仅是蒋律师强劲实力的证明,更是自信心的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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