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婚姻绿卡其实是一种通俗的说法,它泛指通过和美国公民或者居民结婚而获得绿卡的途径,在移民法上根本没有这个名称。虽然法律明文规定外国人和美国人结婚就可以办绿卡,但白纸黑字的法律和现实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移民法更是如此。我有一位客户在网上认识了他的白人丈夫,后者来到中国与她见面,然后为客户办理了未婚妻签证K-1到了美国。两个人按照法律在九十天以内结婚,然后她丈夫为她提出移民申请。由于两个人的年龄相差十年,加上客户不大会讲英文,两个人沟通并不是很顺畅。两次到移民局面谈都不能通过,这令夫妇二人非常的沮丧和懊恼。
我要他们把两人从相识那一天开始的往来通信以及家庭照片等等任何能够证明两人真实婚姻的证据收集在一起。当他们第三次去移民局面谈的时候,我又说服了和她丈夫多年没有来往的婆婆一道去参加面谈。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移民官仍然不肯罢休,鸡蛋里挑骨头。他问客户给丈夫买的什么圣诞礼物,客户回答没有买。移民官对此抓住不放,说夫妇间哪里有圣诞节不互送礼物的道理。客户根据我的提示,向移民官解释,中国人对圣诞节并不那么重视,买礼物在很多人看来只是一个形式,中国人讲的是嫁狗随狗嫁鸡随鸡,和丈夫一起安心过日子就可以了。移民官虽然还不满意,但是又挑不出其他的毛病,最后还是批准了申请。
如前所说,移民法是一套非常复杂的法律系统。但它既然是美国的法律就会遵循其最基本的原则,那就是:一切在于证明。无论说什么都要有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只要你能够合情合理地解释为什么没有证据,这样就可以达到法律的要求。这个道理虽然简单,但做起来并不容易,不然法官和律师都要失业了。
由于通过婚姻来办理绿卡是一种相对快速便捷的方式,历来就有人利用它来达到移民美国的目的。以前好莱坞拍了一部电影名字就叫《绿卡》,情节大概是:一个法国人为了留在美国和一个美国姑娘办理假结婚,姑娘是因为需要找一个地方住而同意和他假结婚从而在他的公寓里占一间屋子独住。申请绿卡需要通过和移民局官员面谈,尽管两人为此费尽心机,移民局仍然断定这是假结婚,所以要把法国人驱逐出境。然而这个时候两个人却假戏成真坠入爱河......
这是一部非常叫座的喜剧。然而在现实中,很少有这样美满的结局。假结婚办绿卡的案子越来越多, 1986 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新的移民法案,对假结婚严厉制裁。 除了采取了很多措施识别假结婚,又实行了新的办法: 外国人和美国公民或居民在结婚以后先发给临时绿卡,待两年以后要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把临时绿卡变成永久绿卡。这样一来假结婚办绿卡变得越来越困难,同时也让不法分子乘机谋利。就像上面讲的一样,申请人不仅要提心吊胆忍气吞声,还要面对重重的敲诈和盘剥,很多时候又成了恶性犯罪的牺牲品。这样的例子实在是太多了。
早在九几年的时候,我为一个学生小张(化名)办理好留学,几年后他的父亲老张为了能照顾儿子,辞去国内收入丰厚的工作,用探亲的名义来到美国。由于他国内无工作已自断了后路,在美国的居留也已经过期,所以一门心思要留下来。苦于无门路,“事急马行田”,老张竟打电话到我办公室问秘书“你们办不办假结婚?”把我秘书吓了一跳。我告诉他我们不作这种事,也劝告他放弃这个打算,国为这事首先违法,更有无数陷阱,危险重重, 这种事我见的太多了。老张急成这样已是油盐不进,什么意见忠告也听不进去。加上他的一些朋友的蛊惑,他决定铤而走险。以后他再也没给我打电话,我也忘了这件事。直到好多年后的一天,老张突然打电话求救。
原来,他同一个小商店女老板“结婚”,虽然他该做的事都做了,但对方总是用各种理由迟迟不肯去为他申请绿卡。同时几次三番的因“经济困难”向他借钱,自不必说,每次都是有借无还。他为了绿卡只好忍气吞声。后来,对方总算是提出了申请,他也终于拿到了绿卡。两人办了离婚手续,老张也到了儿子念书的城市住下,本以为这样总算可以长治久安了。谁知两年后的一天,讨债公司突然打来电话,催要二十几万元的债务。老张被这晴天霹雳惊得目瞪口呆,因为他从未借过债。对方不紧不慢地和他核实了姓名、生日、社会安全号码,然后告诉他,根据记录,老张在过去几年申请了七张信用卡,把卡上的透支额度用光后一直没偿还。十几万元加上十万元的利息,这债就是这样来的。
在美国申请信用卡只需要姓名、生日和社会安全号码,很多不法分子就是用偷窃来的上述信息申请信用卡,把卡上额度花光后一走了之。这就是常说的身份盗窃。当我把这道理讲给老张后他连连长叹“完了,这下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不用他说我也立刻知道,这一定是他的那位“前妻”干的事。老张现在进退两难:如果拒付,信用卡公司必然不依不饶会去告他;在债主看来,这些信用卡要么是老张申请的,或者是他太太干的,这两者没区别,具有同样法律效果和责任。如果认帐,老张就要背上这沉重的负担,可他就是不吃不喝也要干二十年才能还清。
同我的绝大多数客户一样, 老张和我从未谋面。这时他也顾不得他比我还年长好几岁,声泪俱下地要我帮忙。我一想,他这一路走来早已用尽了全部积蓄,本来希望能安心打工以资助儿子,若要认可了这笔烂帐,一辈子都不得安生,且还要背上一个坏信用。在美国如果欠债不还把信用弄坏了,就如同背上“黑五类”的身份一样,再也不能申请信用卡,也没有银行会借贷给你,今后再想贷款买房买车或作生意都将不可能。别没的办法只好尽力而为帮他。
我为老张安排了几个步骤:第一,等讨债公司再打电话催账时,对他们讲,这笔帐我不认,这事有争议,我已请了律师,有话你找他,不许再骚扰我了。第二,帮助我要信用卡公司提供那七张信用卡的原始申请记录。第三打电话给前妻,问清楚原委。几件事都办完后,我开始研究那些记录。后来发现从这七张卡的申请日期上看, 只有一张是老张离婚以前申办的。于是我告诉信用卡公司,七张卡有六张是老张离婚后申请的,老张那时已搬出前妻家,他本人并未申请信用卡,所以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第三者盗用老张的身份申请信用卡是犯罪行为,但老张并未犯任何罪。无论刑事上还是民事上,老张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知道多少个回合之后,信用卡公司同意放弃追讨那六张卡上的债,但对剩下那张卡上的两万多元则一追到底,要求本利一分不少全部偿还。
我告诉他们,我的客户每月工资一千元左右,除了自己的生活费外还要负担儿子学习。请公司体谅他的实际困难,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偿还办法。经过几个月反复商讨,信用卡公司最后同意老张一次支付三千元了事。
笔者介绍:
蒋百庚律师是美国著名的移民律师,专注美国EB-1移民近30年,积累了大量的实操经验,用时间和实力打造无数成功案例,铸造了强大的品牌,在美国享有非常高的知名度,曾经多次为毫无希望的移民办理了绿卡,CCTV国际频道,北美《世界日报》,《星岛日报》,《旧金山时报》,洛杉矶华人资讯网,等诸多主流媒体都有关于对蒋律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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