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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1A杰出人才绿卡申请,重递当谨慎

发表时间:2025-05-23 11:21

   美国移民法赋予了移民审理官自由裁量权,因此审理官在审批过程中享有高度的自由裁量权。这意味着,同一份申请材料,在不同审理官手中,可能会因为个人理解、判断标准的不同而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在众多处理EB-1A/NIW等人才类移民申请的审理官中,也存在一些以审理标准极其严格、拒签率相对较高而闻名的官员。


   移民申请,特别是EB-1A这种主观性较强的类别,本身就充满了不确定性。审理官的个人判断、当时的政策风向、甚至一点点“运气”成分,都可能影响结果。有一些申请人,条件已经相对比较优秀,可能碰到了比较严厉的审理官,才导致案件没能顺利通过。那么有人会问,碰到这种情况,申请人马上整理一下材料,重新递交一份新的EB-1A申请是否可行?


   这种想法看似积极,但并不推荐。申请人刚刚被审理官拒掉,案子信息、被拒理由都清清楚楚地记录在USCIS的系统里。马上递交一份几乎一模一样的申请,系统很容易识别出来。案子被分配到同一个审理官或同组审理官手中的概率不低。即便换了审理官,新官员看到系统里前不久的拒签记录和审理官的详细理由,他/她轻易推翻前同事(尤其是以严格著称的同事)结论的概率很低。大概率会更加审慎,甚至可能直接沿用之前的拒签逻辑。


   EB-1A移民申请的核心是证明申请人的杰出性,严厉的审查官拒案,说明申请人递交的材料中,他认为不足以支撑这个结论。短时间内在背景没有实质性的提升的情况下,申请人再次递案,本质上就是在赌下一次能碰到一个标准宽松很多的审理官,这纯粹是在“碰运气”。每递交一次EB-1A申请,都需要支付不菲的申请费和律师服务费,甚至加急申请费。在没有充分准备和实质提升的情况下递案,可能会白白浪费金钱。


   最后,律所提醒所有申请人:EB-1a的移民申请方式具有个性化、人性化的特征。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切莫盲目“听说”与自我设限。但当下行业内鱼龙混杂,不要轻信一些人口中的所谓“高成功率”“高通过率”“快速拿绿卡”,自己务必擦亮眼睛。建议所有申请人无论以何种方式/途径申请美国绿卡,一定多做功课,有条件的情况下多问几个职业律师,多听专业人士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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