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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杰出人才EB-1A绿卡申请两步审核法简析

发表时间:2024-09-24 21:44

   在美国,合法身份是每一个华人心目中的头等大事!众所周知,美国绿卡申请有各种的途径。其中职业移民作为一个大类,是美国政府根据相关法律,允许那些美国劳工市场上短缺的合格人才,通过技术或特殊人才的资格,申请美国绿卡的途径。


   美国职业移民有5大类,每一类别都是针对不同类型的人才。对于那些平时都在国内的申请人来说,由于没有美国雇主、没有在美国投资、没有跨国公司,其实剩下的选项已经不多。这也是近几年国内杰出人才EB-1A和国家利益豁免NIW受到关注的原因。当然再加上排期问题,EB-1A就成为了优先中的优先。


   EB-1A隶属于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EB1)种类里面的A类。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在其领域(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方面)获得公认的成就,未来也将持续从事该专业,并为美国带来实效收益,即可携全家获得美国永久绿卡。在美国移民局审批EB-1A移民案件时,审核官会遵循“两步审核法”,这个过程决定了申请人是否符合杰出人才的标准。


   在第一步中,审核官要先看申请人是否满足最初的举证要求。这包括两个主要方面:申请人是否在其擅长领域取得过重大成就,或者申请人满足移民局给出“十项标准”中的至少三项。所谓的重大成就,通常指的是有分量的国际知名荣誉,例如:诺贝尔奖、奥斯卡奖、奥运冠军等等。“十选三”中,移民局给出的十项参考标准简单来说就是:1.全国奖项;2.重要协会会员;3.媒体报道;4.评审;5.原创性贡献;6.学术文章;7.作品展览;8.领导作用;9.高收入;10.商业成功。


   在第二步中,移民审核官通过第一步收集了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证据,对申请人进行“最终价值判定”的全面评估。这是一个综合性评估过程,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EB-1A杰出人才的要求,申请人的赴美计划也非常重要。移民审核官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即对于证据会自由、广泛地评估和判断。所以在准备申请材料时,详实而有力的证据至关重要,能否让审核官相信申请人将来会为美国带来价值会决定成败。


   最后,律所提醒所有申请人:有条件并打算办理美国绿卡的咨询人,无论您最终选择委托谁申请,我律所都预祝您成功。更重要的是宜早不宜迟,切莫再次错失良机,浪费时间!现实就是如此,在很多申请人还在犹豫、磨蹭的时候,别人都已经把富余的名额消耗完了。特别是计划申请美国杰出人才移民EB-1A绿卡的申请人,应尽快联系您的移民律师启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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