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合法身份是每一个华人心目中的头等大事!美国L-1签证是一种非移民工作签证,允许跨国公司将其员工临时派往美国分公司工作。该签证主要适用于具有高度专业技能的人才,如经理、高管、专业技术人员等。这个签证特别适合跨国公司内部调派,其中L-1A签证针对公司的高管,L-1B签证针对公司专业技术人员。L-1签证首次申请通常只有1年,符合续签条件的话L-1A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七年,L-1B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五年。美国L-1签证持有人在美国可以享受与绿卡持有人几乎相同的福利待遇。
受益人申请美国L-1签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受益人(赴美人员)必须是公司经理,高级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才;境外公司和美国公司要有合格的跨国公司关联关系:跨国公司必须要都在正常经营,并且有经济效益;受益人(赴美人员)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公司有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全职的国内高管/经理人经历;受益人(赴美人员)在美国境内公司必须同样担任高级管理/专业人才职位。
美国L-1签证的办理流程大致如下:海外公司设立美国子公司——申请人需要确保在美国设立合法的子公司、附属公司或办事处。这意味着需要完成公司注册、获得营业执照以及满足其他当地要求;提交L-1签证申请——申请人应以公司名义提交L1签证申请文件,包括申请表格、公司文件、财务文件、员工文件以及详细的商业计划书;材料审理与面试——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美国移民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进行面试,评估其是否符合L-1签证的标准;签证批准与入境——如果申请获得批准,申请人将被授予L1签证,可以在指定时间内入境美国,开始工作与居住。
但是,律所还是要提醒所有申请人: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美国移民局就发现了不少华人用L-1签证造假并办理EB-1c绿卡的把戏。也练就了一套“猫捉耗子”的游戏规则。美国相关部门在这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如果申请人想要报以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来办此事,可能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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