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持续发展,有不少国人需要长时间在美国工作生活。如果需要长期待在美国,有绿卡会方便很多。美国职业移民是国外人士申请美国绿卡的重要途径,美国职业移民也包含了多种不同的绿卡申请途径,每一种途径的要求和适合人群都不一样。当下美国职业移民中第一优先中的A类,即美国杰出人才EB-1A是国内华人申请绿卡会优先考虑的途径。
EB-1A是美国移民局专门为那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中具有杰出才能的人才设立。申请人通过申请EB-1A,可以用相对较短的时间获得美国永久绿卡,为今后在美国的工作生活扫清很多障碍。
很多对美国职业移民绿卡申请相关政策并不是特别了解的人,他们一看到“杰出人才”四个字,就会下意识跳过关于EB-1A介绍的这一段,他们认为自己和“杰出人才”没有丝毫关系。其实在EB-1A申请中,对申请人有两种要求。一种是需要申请人获得过国际知名大奖,如“诺贝尔奖,奥斯卡小金人,奥运金牌”等等。如果申请人有此类获奖,那么直接可以凭借这个奖项直接申请EB-1A绿卡。这部分申请人确实是人杰中的人杰,一般人是望尘莫及的。
但实际上,通过国际知名大奖类申请EB-1A的人数是极少的。大家也可以算一下,每年职业移民会给到EB-1大概4万个名额,其中EB-1A占据了半壁江山算2万个名额。这几个国际知名大奖每年获奖的又能有多少人?所以从数据上来看,EB-1A申请人是不需要杰出到全国、甚至全球知名的。所以绝大部分申请人,他们申请EB-1A绿卡,是收集足够的材料,来证明自己符合EB-1A申请条件中的第二项,即“十选三”。
所谓的“十选三”,就是移民局为EB-1A设定了十项申请标准。申请人需要能够给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符合十个标准中的至少三个。得到移民局认可后,那么申请人也算是杰出人才,可以申请杰出人才绿卡。EB-1A的十项申请标准,简单来说就是:1.全国奖项;2.重要协会会员;3.媒体报道;4.评审;5.原创性贡献;6.学术文章;7.作品展览;8.领导作用;9.高收入;10.商业成功。
国际知名大奖换成“十选三”后,EB-1A绿卡申请条件立马“亲民”了很多。一般人如果在自己的行业内有一定的成就,满足个三条四条也不会特别困难。但大家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如果满足了个三条、四条后,算是有了申请EB-1A绿卡的基础,但不等于申请就一定会获批,这一点大家还是要区分清楚的。
多年来,蒋百庚律所碰到过很多咨询人,他们认为自己满足了三四条就过来问申请EB-1A绿卡的成功率。首先,这三条四条到底是他个人自己认为满足的,还是美国移民局承认并认可的三四条呢?另外,即便移民局认可他满足了三四条,那么移民官就会一定批准他的申请吗?在EB-1A申请中,移民局其实更在乎申请人的赴美计划是什么,将来是否继续为美国在其行业内做贡献,申请人的绿卡的价值跟别人比,为什么突出。而并不是就申请人到底满足三条四条进行辩论。
最后,律所还是要提醒所有申请人:EB-1A绿卡申请具有个性化、人性化的特征。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切莫盲目“听说”与自我设限。但当下行业内鱼龙混杂,不要轻信一些人口中的所谓“高成功率”“高通过率”“快速拿绿卡”,自己务必擦亮眼睛。建议所有申请人无论以何种方式/途径申请美国绿卡,一定多做功课,有条件的情况下多问几个职业律师,多听专业人士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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