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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职业移民EB-1A绿卡申请,什么媒体报道才有效?

发表时间:2023-12-05 18:01

   在美国,合法身份是每一个华人心目中的头等大事!圈内人都知道,美国移民局为杰出人才移民EB-1A申请设置了十个申请条件,满足三条及以上就可以考虑申请EB-1A绿卡了。这十个申请条件有几个更适合部分行业人士来证明,有几个则几乎大家都能用。媒体报道正是这十个申请条件之一,这一条也是很多国内申请人在自己案件中会用到的。


   媒体报道并不是说有媒体提到了申请人就可以。有效的媒体报道必须是直接关于申请人本人、及其工作或作品的相关报道。报道必须要和申请人所在的专业领域有关联。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一个歌星办理EB-1A,关于他唱歌拿大奖,专辑热卖的报道都是有效的。如果是关于他私生活的花边新闻报道,那么当然是无效的。


   同时移民局还指出,媒体报道不需要只关注申请人和其工作或作品。报道的主体事件可以是其他事情,只要里面重点提及了申请人及其工作或作品,那么这个报道就是有效的。但这个报道不能是为了销售产品而进行的广告宣传,市场营销类报道,这种不符合作为个人媒体报道的要求。也有一些媒体报道是对整个团队项目整体的报道,如果申请人是该项目或团队的重要参与角色,这类报道也是可以用的。


   在这里,所提到的媒体报道一般指的是报纸媒体报道。移民局在评估媒体报道时,会考虑相关报纸的发行量,发行范围,受众群体,以及行业影响力。在这些方面影响比较大的媒体,更能凸显申请人在其专业领域内是知名的。


   虽然当下电台采访或者视频报道也非常普遍,但是由于移民局在EB-1A申请中要求提供书面材料,所以他们是不会看光盘或者U盘内容的。如果申请人想用音频或者视频内容来证明自己被媒体报道,那么只能递交书面材料如采访的剧本、脚本,把它打印出来作为相关证明。这一点有一些麻烦,申请人还是尽量选用报纸媒体证明。


   申请人如果没有合适的媒体报道,那也没有关系。毕竟还有九个选项在等着申请人挑选。最后,律所提醒所有申请人:EB-1A的移民申请方式具有个性化、人性化的特征。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切莫盲目“听说”与自我设限。但当下行业内鱼龙混杂,不要轻信一些人口中的所谓“高成功率”“高通过率”“快速拿绿卡”,自己务必擦亮眼睛。建议所有申请人无论以何种方式/途径申请美国绿卡,一定多做功课,有条件的情况下多问几个职业律师,多听专业人士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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