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美国杰出人才移民EB-1A,是国内申请人申请绿卡的重要途径之一。杰出人才移民EB-1A是前几年随着EB-5的逐渐萧条才慢慢被更多人所熟悉,成为主流的时间并不算很长。所以很多人对EB-1A的理解程度也参差不齐。
说起EB-1A,不少人基本上都知道需要满足十条中的至少三条及以上。但其实移民局考虑一个申请人是否符合要求,还会综合参考一些其他方面。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参考标准是:申请人是否会在美国继续从事其杰出的领域工作。如果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据不够充分,导致移民局官员认为申请人赴美后不是在其杰出领域内继续工作,申请人则会判定为不满足美国移民局的审理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前面十条申请人满足了多少条都没用。
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近段时间在美国掀起足球热潮的梅西。如果他以球员的身份来申请绿卡,那是非常轻松的事情。但是如果他赴美之后不再当球员,而是教练。那么这份申请就有了不确定性。因为教练和运动员是足球领域的两个不同细分。尽管许多优秀运动员会成为出色教练,但是一个新手教练暂时必然是拿不出耀眼的成绩来的。
简而言之,申请美国杰出人才移民EB-1A时,申请者必须保持在其原有的专业领域中工作,不能有太大的转型或跨度。这一点一般通过个人陈述、职业计划、商业计划以及来自美国当地机构和人士的推荐信和邀请函来强调和证明,确保申请者在美国仍将继续在原有领域里工作。
因此,申请人在描述自己的专业背景和未来计划时,必须确保信息的连贯性和准确性。清楚地指出申请人是哪个领域的杰出人才,并且将来打算在美国继续在这一领域工作。否则,模糊的描述可能会导致移民官对申请人的真实意图产生怀疑,从而不满足“在美国继续从事相关工作”的标准。
最后,律所还是要提醒所有申请人:EB-1a的移民申请方式具有个性化、人性化的特征。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切莫盲目“听说”与自我设限。但当下行业内鱼龙混杂,不要轻信一些人口中的所谓“高成功率”“高通过率”“快速拿绿卡”,自己务必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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