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杰出人才移民是指在科学、艺术、商业、教育或体育等领域,拥有高超的专业技能,并在其所属领域里属于极少数的顶尖人才,而且其才能和成就在其专业领域里持续获得国内外的公认和推崇。如果申请人不曾获得过类似诺贝尔奖或奥斯卡金像奖等国际大奖,就必须证明自己符合以下要求中的至少三项即可申请EB-1A杰出人才绿卡:
1.获得过全国或国际性奖项;2.有专业协会会员资格;3.专业刊物或者主流媒体报道过申请人以及相关工作或所属专业领域内的成就;4.曾经以个人或组员身份担任评委,评判过所属专业领域或相关领域内其他人的工作;5.在科教艺体商方面,贡献大于该领域的其他同仁;6.本人著作在国内外定期刊物上刊登过;7.举办过有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会或演出;8.在重要工作机构或者组织团体中担任重要职位,发挥关键作用;9.高薪;10.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成功(如票房或音像制品的销量体现)。
在前几年的时候,熟悉美国杰出人才EB-1A的人还非常少。随着这两年移民大环境的改变,EB-1A才逐渐被大家熟知,EB-1A的十个申请条件也被众多申请人如数家珍。然而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申请人也有不少。律所接到过不少咨询电话,不少申请人自认为满足了三条五条就感觉胜券在握。美国移民法的确提到申请人满足了3条就可以申请EB-1A,但是并没有说一定会获批。
一份EB-1A移民申请想要获批,移民局官员会综合考虑很多问题。在每一份EB-1A申请中,移民局其实更在乎申请人的赴美计划是什么,将来是否继续为美国在其行业内做贡献,申请人的绿卡的价值跟别人比,为什么突出。况且申请人自认为满足了三五条,这三五条移民局官员是否认可也是不一定的。美国EB-1A移民申请并不是简单的就申请人到底满足了三条或是五条进行争辩。
最后,律所也要提醒所有人:美国职业移民EB1从年初出现排期,到目前为止排期一直都是原地踏步。也意味着I-140资格获批的人数超过了法理上限的配额,所谓的僧多粥少就是这个道理。僧多粥少的大环境下除了出现排期之外,还会导致另外一个结果——获批的难度也会随之水涨船高。因为获批的名额是定量的,申请人多了也自然而然就会卷起来了。这种大环境下,申请人更需要找到靠谱的移民律师来帮助自己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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