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不少中国企业在美国开设分公司,并运营地非常不错。中国总公司这边往往会派遣一些高级管理人员去美国公司那边管理运营。这些管理人员由于需要常驻美国,如果能申请到绿卡,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很多便利。在美国职业移民中,有一类专为这种跨国公司高管准备的绿卡申请渠道,那就是EB-1c跨国高管/经理人移民。
美国EB-1c移民的优势还是相对比较明显的。由于是第一优先,目标排期还不长,也不需要申请人去投资,申请成功后全家直接拿永久绿卡。美国跨国公司高管/经理移民EB-1c相关的要求是:
·美国公司经营满一年以上(注意是实际经营,不是注册起算);
·美国公司和外国公司之间有关联关系(包括母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关系);
·申请人在外国公司或者其海外关联公司中,过去三年里任职高管/经理人满一年以上;
·美国公司为申请人提供了一个在美国公司的高管/经理人的全职岗位。
EB-1c关键点在于,公司要能够证明申请人要从事的是高管/经理人的管理岗位,这不仅和这些职位的类别和性质有关,也和美国公司的实际经营和所需人数有关。这也是EB-1c申请最大的挑战,如果公司经营不善,没有办法雇佣一定的人数,最终绿卡就很难办下来。
EB-1c受益人一般都是先申请L1签证先登陆美国。L1签证是种职业签证,不是移民签证,能否移民取决于后续是否能够通过EB-1c转绿卡。而且L1签证首次申请只有1年,尽管通过申请延期最长期限可以达到7年,但是如果不符合延期条件,那么延期申请是可能被驳回的。
在此,律所也要提醒所有申请人:EB-1c有一个怪现象,就是第一次申请L1签证的时候往往比较容易通过。然而,移民局常常是先发一年的签证,待到一年期满申请延期的时候,移民局就会要求申请人提出各种各样的证明——例如业务状况的证明,收入证明,员工的工资单,报税单等等。如果申请人是通过非专业机构或非专业律师提供的造假的方式申请到首次L1签证的,在一年满期申请延期的时候,往往会被移民局驳回请求,变成竹篮打水一场空。总之,申请人如果是实实在在的跨国公司高管,那么EB-1c是一个申请绿卡的好途径。如果申请人为了申请绿卡,而去美国投资或收购一个公司,那么务必要三思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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