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持续发展,有不少国人因为各自相同或者不同的原因需要赴美。正常的操作方式就是根据自己赴美的不同原因,申请相对应的签证。美国签证种类繁多,基本上可以解决绝大部分国人赴美需求。但如果申请人在中美两地往来频繁,或者家庭或个人计划长期在美国发展,也或者想让孩子接受更优质更平等的教育,那么绿卡的作用就凸显了出来。
美国移民在中国早已不是一个新奇的想法或者项目,像投资移民、赴美生子等话题曾经也红极一时。当下的话,美国杰出人才移民EB-1A是最热门的移民项目。EB-1A凭借其不需要美国雇主、不需要投资以及较短的排期等等众多优势受到国人的青睐。
什么是EB-1A (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EB-1A是美国移民局给出的职业移民中第一优先中的A类,算是优先中的优先。移民局官方给出的形容词为:Extraordinary。这个词在美国的语言环境中意味非凡的、无可比拟的。翻译过来在国内大家一般称之为美国杰出人才或者美国优秀人才。美国移民局也毫无疑问地把EB-1A设定成了所有移民项目中要求最高的存在。
在国内,关于美国职业移民EB-1A有一个怪现象。以前,当律所看到一些申请人的资料还不错,建议申请人可以直接申请杰出人才EB-1A的时候。大部分申请人第一反应就是:我也能算杰出人才?那时在很多人潜意识里,没有拿到行业第一都只能算绿叶,离鲜花还有距离。其实在EB-1A移民申请中,只需要申请人比同行优秀,为行业做出过一定贡献就已经可以算是杰出人才了。并没有要求一定要到行业第一或者前几的地步。
现如今就恰好相反,蒋百庚律所接到过不少咨询人的电话,他们对自己可以申请EB-1A绿卡显得信心满满。究其原因,原来是他们找不少“专业机构”评估过,一些“移民专家”“移民顾问”都说他们基本满足了十条中的三条或者五条,申请EB-1A没问题。在听信了机构的评估后,这些申请人似乎已经认为美国非常需要他这种人才,他只需要找一个又便宜、服务又好的机构帮忙递交一下申请即可。
在此,律所也要提醒所有申请人:美国杰出人才EB-1A移民申请,并不是就申请人满足了三条还是五条进行争辩、论证。申请人自认为满足了三条或者五条,但美国移民局是否认可这三条或者五条?即便移民局认可他满足了三条或者五条,也只能代表申请人以前在国内有一定成就。但移民官还要考虑申请人赴美之后能为美国带来什么?能在其所在行业内为美国做出什么贡献?每年申请EB-1A绿卡的人都不少,大家也都是满足了三条五条才会申请,这个绿卡为什么要给你而不是给他?大家要理性看待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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