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1签证(Perso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是一种非移民签证,适用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务、体育方面杰出的外籍人士,或者在电影电视行业能够被国家或者国际认知并拥有卓越成就的外籍人士,以非移民身份在美国工作。该签证持有人可在美国从事与自己领域相关的工作。 O-1签证没有名额限制,但是需要雇主的支持。
这里所说的杰出才能(Extraordinary ability)是指具备专业知识和被行业认可的高水平成就,或者是所处行业领域内的少数顶尖人才之一。比如申请人在国际上获得过重要奖项、奥运会奖牌之类的。当然,如果没有获得过国际大奖,满足以下这些中的三项也可以:
·获得过国家级或者相对影响力较小的国际级奖项
·是本领域内由国际或国家级的专家认可的著名团体成员
·著名出版物或媒体报道过该申请人及其工作成果
·曾经担任过本领域内其他人作品的评审
·在本领域内作出过科学、学术或者商务上的重要贡献
·在本领域内的专业期刊上或者重要媒体上发表过文章
·曾受雇于享有盛誉的组织,并担任重要角色
·薪酬高于相关行业的同行
O-1签证分为两类:
·O-1A:适用于在科学、教育、商务和体育方面具有杰出才能的外籍人士
·O-1B:适用于在电影、电视等艺术行业具有杰出才能的外籍人士
O-1申请分为两个步骤
首先,雇主在 I-129 表格上为 O-1非移民雇员提交一份申请书。O类签证申请可以由美国雇主、美国代理人、或者外国雇主通过美国代理人提交。
O-1申请获得批准后——
• 如果雇员在美国境外,他或她将前往驻外美国领事馆面谈,通过后才能持O-1签证进入美国;
• 如果雇员已经在美国境内,并且在雇主递交的申请书中已经说明了这一点,雇员可以立即开始以O-1身份为雇主工作。
O-1签证有效期
O-1签证初次申请有效期不超过3年,之后每次可以延期12个月,只要雇主愿意提交I-129申请表,雇员可以一直以O-1身份在美国工作,没有期限限制。
O-1签证的优势
O-1签证可以更换雇主,但需要新雇主提交新的O-1签证申请,并通过美国移民局的审批。
O-1签证可以同时为多位雇主工作,但每位雇主都必须遵循签证申请流程并且获得美国移民局的批准。
O-1签证也是J-1持有者的一个转换身份的选择,即使J-1持有者没有完成2年回国的服务或没有获得豁免,依然可以申请O签证。
O-1签证申请人的家属
O-1签证申请人的配偶以及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以O-3签证身份一同赴美,持O-3签证的家属可以在美国上学,但不能在美国工作。O-1签证有效期内,签证持有人及其家属可以自由出入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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