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上海P先生美国优秀人才EB-1a移民资格获批。早在2015年初,P先生就通过国内某知名移民公司(曾被央视媒体报道)机构办理了EB-5(投资移民),起初区域中心项目方以及移民公司资深“总监”就在推介会上大谈特谈其项目的前两期客户,I-526获批率98%,I-829获批率更接近100%。Y先生生意原因经常往返中美,也的确对当时的项目1/2期做了了解与充分对比,Y自认为既然是著名“品牌”机构操盘,同时还不乏当地有头有脸的州/市议员站台,项目方/“资深”移民总监还跟欧巴马政府时期的白宫要员留影,再配合上一系列高大上英文文件等。Y先生当时很痛快地签约打款。
2018年初,美国投资移民各类问题渐渐浮出水面,尤其针对中国大陆申请人漫长排期(目前来看,保守估计15年),更是让P先生毫无信心。毕竟,他办绿卡的目的莫过于两个正在美国念高中且年满18岁的双胞胎女儿。他跟其有相似经历的受害人再找项目方总监接洽时,答复很简单:“你们的I-526已经获批,剩下的都是走流程,美国政府的问题,我们也无能为力。等各类推诿扯皮”。
事后,P先生又开始了解了解EB-1优秀人才绿卡。 在加州律师公会打听了蒋百庚律师执业经历之后,约谈蒋律师。起初也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毕竟,他听说EB-1a优秀人才移民,是当下国人拿美国绿卡最稳妥,最快速的方式且无需投资。在找蒋百庚律师以前他在休斯顿以及波斯顿也付费咨询过专业的持牌律师。对方都认为Y在移民局要求的十条当中只有两条沾边儿,份量不足,难度太大。
P先生感言:蒋律师并不十分关注申请人到底满足或沾边儿几条,而是着眼于P先生在日用塑料制品行业的贡献与职业价值, 怎样把一个代加工工厂扭亏为盈变成为当地纳税大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高新企业。蒋律师对他的经营创新能力和产找品技术升级作了详细的研究。功夫不负有心人,自P签约到获批前后近八个月时间里,蒋律师了研究大量卷宗,反复修改申请信。移民局收到申请后四天就给予批准。
当P先生收到移民局的获批通知后,激动不已。P先生说美国境内不乏“马仔”律师以及“二传手”,只会“递案”的车祸/保险/房产代理人冒充律师。想不走弯路,务必找经验丰富的律师面谈,在当地律师圈/律师公会多打听,多比较,付费咨询完全值得。如果对方支支吾吾、避重就轻、夸夸其谈成功率……则要提高警惕。市面上任何形式的吆喝噱头、不同律师的操作方式/报价收费、各类“高人”对成功率的解释,都不如蒋百庚律师成功后付费来得更直接。不谈成功率,只拿结果说话,蒋百庚律师执业30年操守值得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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